在厦门大桥进岛方向的路面上有一条铁轨,铁轨周围的路面坑洼不平,三四个积满水的大坑成了过路车辆的“噩梦”。前日20时许,半小时时间里,这里就“坑”了20多辆车,全是车胎被压爆。
铁轨四周的路面坑洼不平,由于下雨,地面凹陷处形成了多个积水坑。坑很深,车辆开过时水花四溅,车子经过时如果没有及时减速,很容易爆胎。这里过往车子很多,一辆接一辆。行至此处时,车主都会踩刹车减速,轻轻压过水坑,或是选择避让。也有些车子速度很快,“噗通”一声踩进水坑,之后再使劲爬上铁轨。
放眼看去,路面上全是打着双闪的车子等待救援,场面十分“惨烈”。究竟为何驶过这条“魔鬼”路面,车子容 易爆胎呢?几日这里重新铺了沥青,但短短两三天,路面又坏了。
谁来维修?养护单位和管理单位都互相推脱。请问这是谁的责任呢?
梁庆东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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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先生 说:
阳振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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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4 17:27:50 路桥建设联盟
本人觉的原因应该是,因有火车通行,路面铺设了铁轨,并在四周铺满沥青,垫高路面与铁轨平齐。但由于下雨又加上车辆又多,沥青损坏严重,导致路面与铁轨高度相差过大。车子速度快时,很容易爆胎。加上天气原因,司机看不清路面情况,没有提前减速,所以爆胎的车子多。这种情况也侧面反映了道路施工的不安全因素。近年来,因事故造成公路损毁的案件经常发生,但由谁来赔公路损害,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双方互推责任。我觉的应该出现道路损坏应该找该条道路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承担责任。他们在设计公路时要充分考虑到地质条件和周围的环境等诸多因素,避免铁轨与之交叉,对于不可避免的像对于地质较差和地下水丰富的地方我们应提高标准,比如压实度,在施工上不能偷工减料,还有监理方应起到监理的作用,在完工验收时一定要把控好质量这关。只有诸项合格后管理方才能投入使用,综合所述,道路完工后出现问题管理单位应付起相应的责任。